
9月22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朝华受贿案,对被告人宋朝华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25年,被告人宋朝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
宋朝华,1962年5月生,四川邛崃人。宋朝华一直在四川省任职,曾任眉山市市长,南充市市长,南充市委书记等职。2021年2月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去年4月宋朝华被查,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其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放大杠杆炒股,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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